<法律问题>离职前的一些问题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6 16:12:11
1.我今年9月份合同已到期,未签合同工作至今,现在想离职,是否属于正常离职?是否还需要向公司提交某些材料?
2.若我离职,我第二季度,第三季度的季薪是否能拿到?公司的薪资制度比较特殊,尤其是季薪发放都比较晚,现在2,3季度的都没有发放.
3.离职后若以前负责的工作出现问题(假设是我在任时造成的),我是否需要负责任?
4.若公司不放,强行走人,保险一类的是否在新单位可继续交纳?

1.我今年9月份合同已到期,未签合同工作至今,现在想离职,是否属于正常离职?是否还需要向公司提交某些材料?
:是,可提交书面材料以供交接工作,并要求单位结算工资。
2.若我离职,我第二季度,第三季度的季薪是否能拿到?公司的薪资制度比较特殊,尤其是季薪发放都比较晚,现在2,3季度的都没有发放.
:如果有此制度,则应该发放。
3.离职后若以前负责的工作出现问题(假设是我在任时造成的),我是否需要负责任?
:要看是不是与你有关,原则上不能再追究。
4.若公司不放,强行走人,保险一类的是否在新单位可继续交纳?
:如单位不放人,可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转档案,另外,保险可在办理了转档案手续后另行续交。

1 属于正常离职,但是你应该提前告知对方。可以也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公司递交辞呈。
2 那有权利获得你的工资,在你离职的时候公司应该向你发放所欠你的全部工资。
3 如果因为是由于你的过失等造成的话应该负责。
4 不可以了,应该要重新办理。

1、既然劳动合同已到期,但单位未和你续签劳动合同的,可以随时离职。但应该至少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,否则用人单位因为你的突然离职,做不及交接工作,导致有所损失,会让你赔偿。
2、可以拿会。在离职时,有权向单位索取拖欠你的全部工资。如单位仍然拖欠,可以申请劳动仲裁,单位除左要补回全额工资外,还要对你作出一定赔偿。
3、如果是你在任时的过失,并且能够证明是你的责任的话,你应该负责。
4、强行走人的话,自己可以到社保局把社保停了,让社保局打出减员表,到新单位的时候,把减员表和社保号等帐号交给新单位的人事负责人,他会帮你重新交纳。
而且单位无权扣留你任何证件、档案文件。

上面的几位大虾讲的非常明确,补充一下:
1.申请离职是一定要保留证据,最好以书面的形式提出;
2.完全可以拿到的。
3.离职后以前的工作出现问题,我的观点是:在职时你是代表公司开展工作,同时行使岗位赋予你的职责,除非有强有力的证据说明是您的责任,一般你是没有责任的。
4.回归到第一个问题,提出离职30天内公司不受理,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,并要求进行办理,同